人民法院报刊登公告联系电话

人民法院报受理的原告董其龙诉被告重庆博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,被

来源:人民法院报刊登公告部  |  时间:2021-12-16 10:17  |  点击: 次  |  我要收藏
当事人: 重庆博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,刘万强 重庆博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,刘万强: 本院受理的原告董其龙诉被告重庆博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,被告刘万强(2021)渝0105民初21252号建设合同分包合同纠纷一案,现因被告重庆博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,被告刘万强下落不明,
当事人:重庆博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,刘万强

重庆博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,刘万强: 本院受理的原告董其龙诉被告重庆博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,被告刘万强(2021)渝0105民初21252号建设合同分包合同纠纷一案,现因被告重庆博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,被告刘万强下落不明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九十二条的规定,依法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、应诉通知书、举证通知书、合议庭组成通知书、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。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。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。本案于2022年3月15日14∶20时在本院第二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。届时未到,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。 特此公告

[重庆]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:2021-12-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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