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事人:张东成
张东成:本院受理原告李亮亮与被告张东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,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、应诉通知书、举证通知书、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,即视为送达。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。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(遇法定节假日顺延)在本院清河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,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。
[黑龙江]红兴隆人民法院刊登日期:2021-12-16
张东成:本院受理原告李亮亮与被告张东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,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、应诉通知书、举证通知书、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,即视为送达。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。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(遇法定节假日顺延)在本院清河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,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。